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必须满足《江阴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和《江阴市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通过对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对象的审核,现有下列申请家庭通过廉租住房保障资格会审,初步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7日。对申请人保障资格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市住建局、澄江街道办事处民政科、城东街道办事处民政科反映。如举报情况查实,将取消申请人的保障资格。 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电话:86861500 地址:市政大厦二楼(228室)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86891148 地址:砂山路92号住房保障中心306办公室 市澄江街道办事处民政科电话:86980078 地址:澄江街道办事处一楼原澄江镇镇政府 市城东街道办事处民政科电话:86994005 地址:龙山大街112号二楼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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