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建筑施工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建管所、各建设、施工、监理及有关单位: 近日,受副热带高压控制,我市持续出现高温天气,按照《江阴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7月23日11时起,我市启动气象灾害(高温)应急响应。夏季高温期间,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易疲劳、中暑,容易诱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是施工伤亡事故的多发季节。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建设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加强季节性施工的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遏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企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夏季高温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履行安全职责,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和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级责任制和各项防范工作,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和指挥畅通,加强安全检查,消除死角和盲区,努力减少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加强施工安全管理 (一)深化建筑施工专项整治工作。各施工企业要履行安全主体责任,根据《2016年江阴市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在夏季高温期间,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及围墙、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高支模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检查和监控,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全市夏季高温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各施工企业及项目部要特别加强对施工现场电工的工作责任心教育,严格执行《施工现场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要求,严禁违章作业。要以职工宿舍、临时用房、设备配电及临时照明线等为检查重点,加大检查力度,对存在的问题,必须落实专人整改到位。 (三)加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完善制度,落实责任,严格动火审批制度。焊割作业前要事先清理现场周围可燃物,防止金属熔融、火花四溅引起燃烧事故。对油漆、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规定分类存放到危险物品仓库,并与火源及生活区、办公区保持安全距离,还应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并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四)加强施工现场防毒安全工作。各施工企业及项目部应制订预防各种气体中毒的安全保证措施,宿舍内严禁放置煤气瓶。对有可能发生气体中毒事故施工内容的项目,应配置防毒面具和必要的通风设备,作业时必需有专人监护。 (五)加强夏季防暑降温及卫生管理工作。高温期间各施工企业及项目部特别要加强劳动保护工作,积极采取措施降温、消暑,不断改善职工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确保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一是各项目部要科学合理安排工期,对职工进行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教育,制定相关防暑降温措施,施工现场夏季劳动作业时间内应避免烈日高温,抓两头避中间。当气温达到35℃以上时,11:00至15:00间不得在阳光直射下工作,当气温达到38℃及以上时,必须停止室外作业;二是工地生活临时设施要保证安全、通风、降温、卫生,要保证一线作业人员有良好的休息。不得连续加班,禁止擅自深夜加班施工和噪声扰民,避免因劳累而发生意外事故;三是高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尽量减少高空和深基坑作业,对年老、身体素质差、不适应高温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四是要做好职工的防暑降温工作,职工临时宿舍要保证良好的通风,各施工现场都要配备足够的饮用水以及含盐清凉饮料的供应,为职工准备好绿豆汤、冰水等,向职工发放清凉油、仁丹、风油精等预防中暑的药品;五是工地食堂应加强卫生工作,尽量改善职工伙食,同时要保证饮食卫生。炊事人员必须持证(健康证)上岗,严格食品的采购、制作、供应等环节的卫生控制,严禁向无证摊贩购买盒饭、菜肴,各项目部要确保卫生饮用水的供应,各类生活垃圾要每天按时清理出场。 三、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相应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抓紧做好应急救援的动员和准备工作,落实抢险救灾队伍和物资,保证设备和装备的完备有效,组织好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事故或灾害发生后,能够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抢救,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四、组织开展夏季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各施工企业要针对夏季施工特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抓好整改;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建筑工地防暑降温、现场安全防护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建设单位应大力支持和配合施工企业做好夏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落实好夏季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结合上述重点环节开展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坚决责令其停工整改,遏止事故发生,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依法查处。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O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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