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江阴市清理整治水葫芦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无锡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河道环境综合整治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大全市水环境整治力度,我市将组织开展清理整治水葫芦专项行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清理整治我市境内水域的水葫芦,有效遏止水葫芦的泛滥势头,确保整治率100%。 二、治理方法 主要采用人工打捞与机械清除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整治。镇、村河道以人工打捞为主,骨干河道以机械清除为主。组建专业队伍,加强日常清捞,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发动和依靠社会力量参与。把水葫芦专项整治与河道综合整治结合起来,有序推进。 三、工作步骤 1.打捞清理阶段(6月10日至10月30日)。各属地镇(街道)迅速行动,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引排河道水面上的水葫芦进行打捞清理,确保河面清洁畅通。在9、10月份的水葫芦生长旺季,又是上游地区流入的主要季节,以堵为主,堵捞结合,从源头上控制水葫芦流入。 (1)市级河道清理整治。市水利农机局负责组织整治工作,属地镇(街道)负责落实水葫芦堆场处理。 (2)城区市管河道清理整治。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组织整治工作和水葫芦处理。 (3)镇、村级河道清理整治。属地镇(街道)负责组织辖区内整治工作和水葫芦的堆场处理。 2.检查督促阶段(11月1日至15日)。市清理整治专项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各地的水葫芦治理工作成效进行督查,督促各相关镇及责任单位按时完成治理任务。 3.巩固提高阶段(11月16日至11月30日)。各镇(街道)应加强巡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治理不留死角和盲点,防止水葫芦死灰复燃,消除隐患,建立水葫芦长效治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专项行动结束后,各镇(街道)要及时报送行动总结,并填写《清理整治水葫芦专项行动汇总表》。两材料请于11月30日前报江阴市河道管理处。联系人:赵斌,联系电话:86862159,电子邮箱: 714535206@qq.com。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措施落实。市政府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有关工作,并对行动进行统一部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面工作。各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成立相应的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应包括农服、水利等相关人员和各村主要负责人,形成一个涵盖市、镇、村、组一体的整治网络。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导检查,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2.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整治氛围。要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的作用,广泛宣传水葫芦的危害性。要组织新闻媒体跟踪报道专项行动,引导广大民众着眼长远,共同关注水环境。 3.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各项制度,探索长效治理机制。要建立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对上游客水带来的水葫芦,要做到快速出击、及时清理、及时反馈。建立督查考核机制,把该项工作纳入到各镇(街道)年终考核范围,并进行总结和表彰奖励。 附件:1.江阴市清理整治水葫芦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江阴市清理整治水葫芦专项行动汇总表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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