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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2016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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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8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月10日,江阴市教育局发布了江阴市2016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意见》规定,幼儿新生入园实行预登记制度。各镇(街道)幼儿园预登记时间和办法由当地教育办公室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城区预登记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6月上旬,由澄江街道教育办公室统一发布通告,家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施教区幼儿园预登记,逾期不登记者,视作自动放弃学位。

        同时,坚持相对就近、划区招生原则。各幼儿园应于预登记前10天左右在园门口及施教范围内居民密集区张贴招生公告,明确施教区范围、招生对象、预登记时间和应交验的证件等。

        根据《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政策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设立幼儿园私自招生。幼儿园预登记不得收取报名费。新生预登记时可根据情况预收下学期被褥费(代收费),其余费用一律在新学期开学正式报名时收取。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公示。

        此外,幼儿园招生规模要与办园条件相适应。严格控制班额,实施均衡编班,大班不超过40人,中班不超过35人,小班不超过30人。适龄幼儿实行免试入园,不得招收不满年龄的幼儿入园。

        招生对象

        1.幼儿入园年龄:大班5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中班4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小班3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和合法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户口不在本市,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居住并符合相关条件的适龄新市民子女。

        新生预登记、报名程序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幼儿,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宅基地证等)、儿童保健手册、儿童预防接种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施教区幼儿园办理验证登记手续。

        2.户口不在本市的幼儿,但满足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取得《江苏省居住证》半年以上,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按规定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可向现居住地幼儿园申请入园,由各镇(街道)和相关幼儿园视情安排。同时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原籍地户口簿、儿童保健手册、儿童预防接种证等,于规定时间内,到相对就近的公办或民办幼儿园申请预登记。

        3.各幼儿园对通过验证的预登记幼儿发放“幼儿入园通知书”。8月底,家长持“幼儿入园通知书”到幼儿园办理报名注册手续。
发表于 2016-5-18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打电话问幼儿园说16年的还没出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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