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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沉舟

[综合类] 群众路线之学习《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2013版 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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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2 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落叶满  分解一下。调一两条讨论讨论。太多一时看不进去。

这仅仅是《条例》的第六章的部分内容,不是完整的第六章,也不是完整的《条例》,这点涉及小区事务和业主权益息息相关的内容还说太多看不进,耐心点。

我还没让你看下面这个呢,否则你要直接晕倒了{:soso_e113:}
几份业主必读的文件
http://bbs.jy510.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6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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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2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说不缴费的理由有千万条,但缴费的理由一条都没有,很显然《条例》第六十四条他没学习过,STY的管理通知上我看有业委会红章的。
有人问业委收钱干嘛用场,要不要公示,《条例》第六十四条、六十五条都有规定
有人问我交了钱车被车碰了物业是否应该赔偿,《条例》第六十四条“业主对汽车停放有保管要求的,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签订保管服务合同。”
作为没能力移民、仅能老老实实生活在天朝的顺民,只能生活在政府指定的框架里,法规在约束我们的同时也是我们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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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沉舟 发表于 2013-8-2 12:43
有人说不缴费的理由有千万条,但缴费的理由一条都没有,很显然《条例》第六十四条他没学习过,STY的管理通知 ...

生活在政府指定的框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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