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 星期二

510房产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2322|回复: 25

[KFS物业互动] 有关业主问题的答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6-9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关业主问题的答复

就上海浦江物业有限公司聘请赵佩华同志担任江阴公司的总经理一事,现对部分业主提出的相关问题,作如下解释:
一、为加强小区物业管理,提升小区的整体素质和形象,为广大业主提供更加良好的居住环境,我公司与物业公司强强联合,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在2011年6月1日起由赵佩华同志担任浦江物业江阴分公司的总经理。赵佩华同志自进入我公司后,一直分管物业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且她曾是江阴市女企业家理事、高级经济师。多年胜任管理领导岗位,有着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

二、赵佩华同志上任后,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短短几天内做了不少工作,也解决了不少问题。
1、强化物业队伍建设。
分别召开中层干部座谈会和全体员工座谈会,细化思想工作,并与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骨干人员逐个交心与沟通,达到稳定队伍、统一思想的效果,并使员工以积极的心态行动起来。
2、现场组织人员查、看、问,及时解决现场问题。
〔1〕分别将小区南门岗和西门岗处的厕所设为临时公厕,并做好指引标识,以便于客户、装修工人以及一些外来人员使用,等二期公厕造好后即可对外开放。
〔2〕完成了小区一期双拼草坪矮灯灯泡的更换,为业主消除了安全隐患。
〔3〕及时在一期高层梯厅玻璃大门贴上防撞条与推拉标识。
〔4〕因小区内高层电梯门口、高层外围、双拼及独栋缺少果皮箱,业主无处丢垃圾、烟头和吐痰等现象,经实地查看,我们已在小区合理位置配置了果皮箱和垃圾桶。
〔5〕对一期高层区儿童游乐场所健身器材进行了维护和修复,消除了安全隐患。
〔6〕安装一期高层地下车位电动车用电插座,近期会将电瓶车充电方案告知业主。
〔7〕及时解决业主在二次装修过程中遇到的困惑,尤其是高层铝合金门窗修理等问题。

三、感谢广大业主对江阴弘建置业有限公司、上海浦江物业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的关心,为了给业主创造和谐、温馨、美丽的家园,为了将弘建公园国际打造成一个高端的居住小区,体现出弘建的品牌价值和文化内涵,那么也就越能体现出业主房子的价值。愿业主们能一如既往的支持和关心物业工作,更希望业主们能同心协力、出谋划策,共同开创弘建公园国际更加美好的未来!

                                                                                                                                 江阴弘建置业有限公司
                                                                                                                                    2011.06.08   
发表于 2011-6-9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多上论坛与业主交流就是好的开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9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物业公司管理本土化,收费是否也要本土化,物业费是否要调整下?
业主未收房为何还要交物业费?
请江阴弘建置业有限公司、上海浦江物业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继续答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9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物业的这一举动,毕竟与业主交流和沟通不是什么坏事情,希望能看到物业和业主更多的互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9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个建议,小区里面的小河面貌好像不是很好,水也很少,垃圾也很多,能否清理一下,种点荷花什么的,现在种的水草好像不是很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9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没有看懂这个帖子是开发商弘建置业发的还是上海浦江物业发的。

如果是开发商弘建置业发应该用代表开发商的ID。
QQ截图未命名.png

以上海浦江物业的 名义发感觉又有点。。。。。
QQ截图未命名_副本.jpg

开发商与物业联合体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9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2楼(随便你想) 的帖子

难得浦江积极了2天,就别提这么刁钻的问题了。会把它吓跑的[s:499]

问点实际的,比如违章,车位管理等。假如服务真能让大家满意,2.1元我个人可以接受。
(其实江阴新楼盘物业费普遍进入2字开头的时代,弘建早已不是最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9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发商代表物业回答业主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9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合二为一,那上海浦江物业与业主签的物业临时公约就作废,主体己不同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9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真正的浦江物业已经滚回上海了。现在的是挂个名而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jy510 Inc. ( 苏B2-20110487号, 苏ICP备12000824号-1

GMT+8, 2024-10-1 21:38 , Processed in 0.108800 second(s), 42 queries .

Powered by 510房产论坛

© 2001-202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