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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活动] 办理交房手续时拒付物业费物业公司无权扣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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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7 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办理交房手续时拒付物业费物业公司无权扣钥匙
物业公司受开发商委托代办交房手续,购房者因对物业管理有意见而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以此为由扣押了房屋钥匙,不予办理交房手续。由于不知物业公司如此行为是否合法,读者王小姐咨询了本报。据有关法律专家介绍,业主在办理交房手续时不付物业费,物业公司无权扣押房屋钥匙。
  2001 年年底,王小姐买了一套预售商品房。今年年初办理入住手续时,她被告知要找物业管理公司办理。找到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后,王小姐填写了有关表格、交纳了相关手续费。由于对物业管理费涨价心存疑问,王小姐拒绝预付3个月的物业管理费。谁知物业公司竟然扣押了她的房屋钥匙,并说何时付了物业费,何时才准王小姐办理交房手续,入住新房。
  带着物业公司这种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记者请教了上海市圣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徐丛林律师。徐律师说,购房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了房屋,就与开发商之间形成了房屋买卖法律关系。购房人的主要义务是交纳房款,而开发商的主要义务则是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包括将房屋钥匙交给购房人。购房合同就是他们之间买卖法律关系的体现。如果购房人已按照约定付清全部房款,开发商就应把房屋交给购房人。交房时,开发商应把钥匙交给购房人,使购房人能够占有、使用该房屋,这样才是履行了卖出方的合同义务。如果开发商让物业公司代为办理交房手续,依据代理的有关规定,代理机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出现,而只能以开发商的名义交付房屋。物业管理公司作为代理交房机构,只能替开发商完成交房义务,不能在此过程中将自己的权利附加为业主的责任与义务。因为购房人和开发商之间的房屋买卖关系与购房人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委托管理关系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两者不应混为一谈。
 楼主| 发表于 2010-6-27 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xici.net/main.asp?url=/u9309883/d31949762.htm
西祠的帖子 自己看吧 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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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7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东西,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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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7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 我们只认合同上的 买卖双方。 否则, KFS等着 法庭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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