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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吃草的小鼠

[KFS物业互动] 物业,请问你在地上划黄线是否要出售(出租)车位呢,那这个收入你打算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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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4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Re:物业,请问你在地上划黄线是否要出售(出租)车位呢,那这个收入你打算 ..

装修押金抵物业费是物业早有的预谋

早就提醒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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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6 06:37 | 显示全部楼层

Re:物业,请问你在地上划黄线是否要出售(出租)车位呢,那这个收入你打算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无锡市物业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机动车停车场(库),应当供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和使用人使用,不得向本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和个人转让。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场地等停放车辆的,应当经业主大会同意,车辆停放应当有序,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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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6 0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8楼(爽歪歪) 的帖子

160太贵了吧,人家都是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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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7 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46楼(乱花) 的帖子

精辟,深表赞同。不参加物业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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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8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Re:物业,请问你在地上划黄线是否要出售(出租)车位呢,那这个收入你打算 ..

抵制交物业费抵制交物业费抵制交物业费抵制交物业费抵制交物业费抵制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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