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 星期三

510房产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1900|回复: 4

[KFS物业互动] 关于消防电梯?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11-15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      我看了我们论坛中的不少帖子都提到了消防电梯一说,但据我所知只有消防通道之说,只有在此听到了消防电梯的说法.也许是我孤陋寡闻,但有一常识是发生火灾时是不能坐电梯的,因为火灾可能使电力中断,使你被困在电梯中变成"烤鸭".不知论坛上的是从哪弄来的关于消防电梯的法律法规的!</p>[em12][em12][em12][em12][em12]
发表于 2007-11-16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p>呵呵……^-^</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16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p><font size=\"5\">我查了查《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以下是部分规定:<br/>第6.3节  消防电梯<br/>6.3.1 下列高层建筑应设消防电梯:<br/>6.3.1.1 一类公共建筑。<br/>6.3.1.2 塔式住宅。<br/>6.3.1.3 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br/>6.3.1.4 高度超过32m的其它二类公共建筑。</font></p><p><font size=\"5\">6.3.2 高层建筑消防电梯的设置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br/>6.3.2.1 当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m2时,应设1台。<br/>6.3.2.2 当大于1500m2但不大于4500m2时,应设2台。<br/>6.3.2.3 当大于4500m2时,应设3台。<br/>6.3.2.4 消防电梯可与客梯或工作电梯兼用,但应符合消防电梯的要求。</font></p><p><font size=\"5\">6.3.3 消防电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br/>6.3.3.1 消防电梯宜分别设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br/>6.3.3.2 消防电梯间应设前室,其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0m2;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00m2。当与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时,其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0m2;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0m2。<br/>6.3.3.3 消防电梯间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在首层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经过长度不超过30m的通道通向室外。<br/>6.3.3.4 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或具有停滞功能的防火卷帘。<br/>6.3.3.5 消防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br/>6.3.3.6 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其它电梯井、机房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隔开,当在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br/>6.3.3.7 消防电梯的行驶速度,应按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超过60s计算确定。<br/>6.3.3.8 消防电梯轿厢的内装修应采用不燃烧材料。<br/>6.3.3.9 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应采取防水措施。<br/>6.3.3.10 消防电梯轿厢内应设专用电话;并应在首层设供消防队员专用的操作按钮。<br/>6.3.3.11 消防电梯间前室门口宜设挡水设施。<br/>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排水设施,排水井容量不应小于2.00m3,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10L/s。<br/></font></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16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按国家规定一部电梯(<strong>消防电梯)也满足疏散要求。但港城高层一单元三十几户人家共用一部电梯不显得拥挤吗?况且设计图纸是两部,施工时KFS擅自改成一部!先不说KFS违法但至少违约。</stro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17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p>支持!</p><p>学习中</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jy510 Inc. ( 苏B2-20110487号, 苏ICP备12000824号-1

GMT+8, 2024-6-5 20:22 , Processed in 0.085652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510房产论坛

© 2001-202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