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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类] 转载 腾讯网评论:物业公司,你钱收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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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8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腾讯宁波市网友 Jimmy 蔡 2009-12-09 09:27:31我都不清楚为什么要收物业费?
中国以前几十年没有物业城市的市民不是一直过过来了吗?
也没有听说出多少事情?
但是现在有了出问题的倒还多了。

回复反对[0]支持[1152]腾讯上海市网友 紫烟 2009-12-09 09:21:54确实是这样的,不公平。买了房子还要交大量的物业费,对房奴来说确实是很大的一笔开销。
而且这份开销是不合理的,收钱的时候很积极,有事的时候找不到物业的人,或者推责任,物业根本就是一赚钱的机构,不为业主服务的。很反感,他们的财务应该公开,这样我们才能知道自己一年的物业费都用到哪里了。别到时候都进了高管的腰包,苦了大家的血汗钱。

回复反对[1]支持[839]腾讯网友 凌霜 2009-12-09 15:44:30物业公司可以有,也可以收费,但你必须知道你是业主请来为业主服务的,这就需要摆正自己的位子,现在中国的所有小区都有一个十分荒唐的现象,物业公司比业主大,业主委员会还没成立,物业公司到先有了,是谁请你们来的?如果你们是代开发商管理小区前期物业,那么业主委员会成立当天你们就应该自行撤离,因为你们的使命已经完成,当然如果业主委员会挽留你们那另当别论。
回复反对[0]支持[569]腾讯广州市网友 Vivian 2009-12-09 09:31:58现在小区物业收费高办事少。业主还要看物业的脸色。只收钱什么事情都不做。已经成了普遍现象。政府有义务重视必完善相关法令。
回复反对[0]支持[441]腾讯青岛市网友 winter 2009-12-09 09:33:02在物业公司眼皮下,我们小区的汽车、摩托车、自行车每年都要被扫荡,物业公司理直气壮:“那是公安局的事,自己去报案吧。”公共路灯坏了,先交钱后修路灯,美其名曰这是被小偷弄坏的,不是物业公司的责任。
回复反对[0]支持[401]腾讯盐城市网友 阿农 2009-12-09 09:29:44呵呵,不知道怎么说,我们自己买房,自己住,花钱给人家管,呵呵,不知道为什么!!

发表于 2009-12-18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式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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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8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楼寂寞烟丝于2009-12-18 20:46发表的 :
中国式的悲哀

五十年不变![s:358]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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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8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意思是
我要是消费不起
我是不是可以不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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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8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3楼(甲先) 的帖子

有道理  消费不起 我认为可以不消费 就像买东西。偶买不起就不买。那有强买强卖的道理。物业费就是强盗逻辑
[s: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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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9 01: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理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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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9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基本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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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9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


我们的物业我首先声明,不是我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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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9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搞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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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8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看下[s: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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