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文件内容,常州将实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规范销售承诺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需要提交承诺书,承诺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严格对照商品房销售负面清单,合法经营,规范销售。
商品房销售负面清单共涉及16项内容,其中最受大家关注的有两条,一个是以验资、银行存单等形式作为选房、购房的前提条件;另一个是要求购房人一次性付款或者一次性付款优先选房。
此外一房两卖、发布虚假房源和价格信息、卖房捆绑车位、捂盘等行为,都列在了负面清单中。
文件最后,也列出了惩罚措施。文件规定,如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具体销售过程中违背承诺,出现上述负面清单中所列举的行为,当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其进行约谈,勒令其限期改正,并要求提交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的书面报告。如整改不到位,当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可采取暂停该楼盘合同网签备案、暂停后续商品房价格备案、暂停后续商品房预售许可等方式予以处理,直至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作为典型案例在行业中通报。
18日下午,现代快报记者联系上了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场处一位负责人,他确认了此份文件的真实性。这位负责人表示,这份文件也是对《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40号)、《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建房【2018】58号)等文件的贯彻和细化,目的就是为了保障购房者权益,促进常州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