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中介诚信服务承诺 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房地产交易安全、提高中介服务水平,我们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发布真实房源信息。 所发房源真实存在、真实租售、真实图片、真实报价;接受委托后,及时查询房屋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情况,并如实告知购房人。 二、从业人员实名服务。 从业人员在服务中佩戴印有本人照片的工作牌,工作牌标明从业人员姓名、机构名称、职业资格等信息。 三、服务项目明码标价。 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不强制提供代办服务,不捆绑收费、额外收费。 四、不侵占挪用交易资金。 不在监管账户外代收代付交易资金,不侵占、挪用交易资金。 五、不哄抬房价。 不捏造散布虚假市场信息,不制造市场紧张气氛,不误导市场预期。 六、不炒买炒卖房地产。 不低进高出赚取差价,不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从业人员买卖或租赁房屋要向交易当事人披露职业身份。 七、不违规提供金融服务。 不从事、不参与、不协助开展违法违规的房地产金融业务。 八、不泄露客户信息。 保守客户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以电话、短信等形式骚扰客户。 九、及时处理投诉纠纷。 公布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公平妥善解决客户与从业人员的纠纷。 十、营造行业良好环境。 不为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服务,不诋毁、恶意排挤竞争对手,不聘用因不良行为被承诺机构开除的从业人员,不断提升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