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 星期三

510房产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295|回复: 2

公证没有抚养关系的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9-19 06: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天津人,我丈夫也是天津人,他去世了,他的继母是江阴人,请问我要如何公证和他继母没有抚养关系?需要携带哪些材料?费用是怎样的?什么时候可以公证结束?
发表于 2017-9-19 07:06 | 显示全部楼层
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才存在抚养与赡养的义务,你与你丈夫的继母不存在父母子女关系,无需履行赡养义务,也无需公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9-20 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破 发表于 2017-9-19 07:06
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才存在抚养与赡养的义务,你与你丈夫的继母不存在父母子女关系,无需履行赡养义务 ...

如果继母在其未年时就到了他家并给予了他照料,是要认可继母与继子女关系的吧?如果到他家时,他已经成年了则不形成这种关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jy510 Inc. ( 苏B2-20110487号, 苏ICP备12000824号-1

GMT+8, 2025-6-25 14:44 , Processed in 0.086606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510房产论坛

© 2001-202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