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通知 根据《关于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8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2、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月16日—1月25日(上午8:30-10:50,下午1:30-3:50,节假日休息)。 3、现场确认地点:江阴市健康路30号江阴市健康促进中心4楼005会议室(1月16日—20日);江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人事科(江阴市澄江中路9号1209室)(1月23—25日)。 二、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1、《申报表》一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校验后返还。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首次在江苏省报考的考生证书原件需交上级部门审核,本省的补考考生及已在本省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证书原件校验后返还。 4、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合同或聘书(文)复印件一份,材料中必须明确聘任该考生的具体专业技术岗位级别和起聘时间。 5、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贴于申报表右上角,勿遮挡条形码)。 7、有下列情况的,考生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报考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应提供注册范围为全科医学或中医全科的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取得军队院校或国(境)外院校学历(学位)的人员,应提交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或学历证明,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也可提供《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 (3)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的人员,应提交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原件校验后返还。 (4)有低一级资格要求的人员,应提交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原件校验后返还。 (5)工作岗位变动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同时提交原岗位和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原件校验后返还。 (6)提前一年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应由报考单位提交《医疗机构登记许可证》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7)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应提交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 (8)报考主治(中)医师资格的,按文件规定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相应材料。有以下情形的可暂不作要求: ①在一级医院、未定等级医疗机构或未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工作的2009年及以前入职的本科和硕士研究生(2009年前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名单由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和中医科教处提供)。 ②2011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中专生和专科生。 ③博士研究生。 ④2016年符合报考条件并已参加主治医师资格考试,成绩未通过且2017年报考相同专业的人员。 (9)民营医疗机构的考生,应由报考单位提交《医疗机构登记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10)往届外省中专院校的江苏生源报名时,提供江苏省教育厅下发的招生计划和录取花名册。 (11)往届外省中专院校的外省生源报名时提供生源地省教育厅下发的招生计划和录取花名册。 三、缴费。 考生通过现场确认后,须在2017年1月27日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四、注意事项。 1、报名表请认真填写并本人签字确认,如信息错误将不能参加考试。 2、报名表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请各单位(考生)确认前与江阴市健康促进中心现场确认点取得联系,分批确认,减少排队等候。 4、江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考试政策咨询电话:0510-86861209;江阴市健康促进中心现场确认点联系电话:0510-86807937转8001。 江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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