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闻媒体报道了“南京警方破获首起医疗废物污染环境案,3000多吨医疗垃圾被非法倒卖,有的竟加工成餐具、玩具”事件,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严格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管理,严厉打击医疗废物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和杜绝此类事件在我市发生,我所已在全市范围内紧急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专项督查。检查对象为全市所有产生医疗废物的医疗卫生机构,重点督查开展静脉输液活动的单位。 一、高度重视,把握环节。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内部转运、暂时贮存、对外交接过程各个环节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重点检查产生医疗废物的医疗卫生机构是否进行一级或二级签约,签约日期是否在有效期内,其实际产生的医疗废物量与交给签约单位的量是否一致,是否存在不交、少交以及存在卖给非签约单位等情况。 二、提高认识,突出重点。医疗废物是在医疗等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一旦管理不善,极易造成疾病传播,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专项督查主要突出以下三点:一是提高主要负责人尤其是民营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意识,杜绝重视经济利益而忽视社会责任的现象;二是加强民营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薄弱环节的监督,详细了解签约情况并做好登记,发现尚未签约的,督促其整改到位;三是继续跟踪双方签约后履约情况。 三、严肃查处,确保实效。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内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立即责令整改并依法查处,确保群众公共卫生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