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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7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有网友发微博反映,昆明交警大清早在幼儿园门口贴罚单“不近人情”。


昨日,昆明交警支队官微回应表示,对在校园门前接送上、放学学生的车辆,必须确保安全、不妨碍交通,如有阻碍交通,交警有权处置。



你是支持交警的做法,还是觉得应该更人性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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