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江阴市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市(县、区)法治文化研究会,全面启动法治文化建设“提档升级”工程。 据记者所知,江阴市历来重视法治文化建设,早在“四五”普法期间就率先提出了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举措,坚持将法治与文化互动融合,在全省率先组建法制艺术团、率先成立法治文化研发推广中心、率先建设江阴大桥法治公园……经过数年来的探索尝试,形成了集研发、创作、推广于一体的发展模式,推动法治文化业成为江阴的“文化坐标”。 从研发中心到研究会 今年3月,省司法厅与民政厅联合出台《关于加快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按照“积极引导、加快培育、优化服务、促进规范、发挥作用”的要求,大力推动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促进社会组织在创新社会治理机制、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按照《意见》要求,结合去年省司法厅与省文化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繁荣行动”的意见》以及省法宣办《关于创新社会普法教育机制的意见》精神,江阴积极启动法治文化建设“提档升级”工程,在原法治文化研发推广中心的基础上,经报民政部门登记,筹备成立“江阴市法治文化研究会”。据悉,目前民政部门业已批复。江阴市司法局局长章见良告诉记者:成立法治文化研究会,既是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机制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提档升级”工程的现实需求。研究会将依托全市各级各类艺术表演团体、群艺馆,集聚全市法治文化的作品创作、文艺演出、故事宣讲等专兼职会员队伍,吸纳以有文艺文学创作、书画爱好专长的公民为骨干会员,建立基层业余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及演出队伍,扶持民间艺人参与和开展适合基层的法治文化活动,鼓励群众自我组织、自编自演、自娱自乐,活跃基层法治文化活动。与原来的法治文化研发推广中心相比,研究会的队伍更壮大,功能更齐全,形式更多样,更加接地气。 从被动参与到主动发力 “江阴市搞法治文化研发推广已经十多年了,法治文化作品硕果累累,但参与人员仅仅集中在研发推广中心的十几个人,而且大都是根据司法局的要求来搞文化创作,基本上属于一种被动参与。”江阴市法治文化研究会会长王荣方告诉记者,如今成立法治文化研究会,性质就完全不同了。研究会是一个社会组织,有章程有宗旨,有目标有任务,还将创办研究会期刊。这样一来,研究会的所有会员都是主人,都会主动发力,搞好法治文化的研发工作。他们既可以完成司法局下派的任务,也可以根据每个人的不同特点,积极寻求传统和现代相结合的表达方式,打造一批主题突出、格调高雅、创意新颖、彰显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精品力作,使江阴法治文化通过生动的人物刻画和情景再现鲜活起来,为全市法治文化建设提供“源头活水”。 从养鸡生蛋到借鸡下蛋 如何把法治文化建设这个蛋糕做大,让群众真正分享到更多的法治文化红利?11月11日,江阴市“七五”普法启动推进会对全面做好“七五”期间法治文化建设做出了全面部署。会议明确提出:全面实施法治文化建设“提档升级”工程,变“养鸡生蛋”为“借鸡下蛋”。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章见良说:法治文化研发推广中心是江阴司法局设立的一个机构,研发推广人员也比较少,主要是司法局法宣科的人在“操心”。虽然成果斐然,但与当前法治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还不能真正做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现在成立江阴市法治文化研究会,将可以整合全市的优势资源“为我所用”,对于多出研究成果与艺术精品,建设江阴法治文化产业新项目,打造独具江阴特色法治文化新品牌,促进江阴法治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全面增强江阴法治文化软实力,必将起到重要的助推和引领作用。(郑弋 居永久)——摘自11月21日《江苏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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