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周庄镇扎实开展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工作,形成了一切工作有标准、一切标准有程序、一切程序可执行、一切执行有监督的良好管理和工作格局。随着公共服务标准化的推行,目前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的工作环境、人员管理和服务水平都得到了明显的提升。 一是一切工作有标准。依照《司法所公共服务规范》提供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治宣传等服务项目,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和服务时限。 二是一切标准有程序。来访群众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受理登记后,按照服务内容分项移交给相关责任部门办理,并将最终结果反馈回中心,整个办理过程,中心都将持续跟踪。 三是一切程序可执行。严格落实AB岗工作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工作职责。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严格依章办事。 四是一切执行有监督。完善内部和外部监督机制,对内加强工作效能、作风行风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将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与绩效考核相挂钩;对外健全服务评价调查机制,按照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窗口服务五项主要工作内容,分类设置群众满意度测评表,从“服务态度、行为举止、文明用语、服务环境、服务结果”五个方面进行测评。通过现场调查、召开座谈会、走访、电话回访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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