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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教:请物业相关从业人员看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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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5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想咨询下,房屋没装修,一直空着,物业费是如何收取的?就一直是按70%收取吗?我这里有业主向我提问,但是我咨询了个别物业公司,解释是,70%收取的年限只有两年,所以想求证下,不知道可有相关文件出来?
发表于 2016-8-25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吧,完全没有这样的规定吧,都是各家自己的规定,我原先住的小区未入住如果你比较文明那么是50%,若是不讲理可以不交。现在住的小区不管住不住都要交全年的,不然不给你交房。70% 是城南恒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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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5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2015年江阴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12条

因业主原因未及时办理入住手续或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物业(含已装修的成品房),业主应事前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告知,并经确认后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减免期限最长为24个月。

http://www.jy510.com/a/newwg/2015/0703/14437_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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