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政府法律顾问在本市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根据《江阴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澄政发〔2015〕84号)规定,现就公开选聘江阴市政府非公职法律顾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非公职法律顾问人数和工作范围 向社会公开选聘非公职法律顾问3名,其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1.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决定研究,出具法律论证、审核意见; 2.参与政府重大项目、重大合同的谈判和文本起草,出具法律意见; 3.参与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审核,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 4.参与市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市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的案情研究,提出法律意见; 5.参与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提出法律意见; 6.参与重大事项社会风险的分析与评估,提出法律意见; 7.协助提供法制培训、宣传等服务; 8.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非公职政府法律顾问的受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二)受过系统的专业教育,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或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熟悉相关领域的法律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具有法学专业副高以上职称,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相关专家; 2、熟悉本市情况,连续执业10年以上,并办理过具有较大社会影响、行业影响的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的专职执业律师。 3、其他专家学者或法律从业人员,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历,并曾主持、参与国家或省级专业课题,或办理过具有较大社会影响、行业影响的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 (三)无刑事犯罪记录,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分或者行业处分; (四)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6年6月14日至2016年6月24日。 (二)报名方式 请报名人员登录江阴市党政网站集群公示公告栏,下载《江阴市人民政府非公职法律顾问报名表》,并如实、准确填写,粘贴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名人员所在单位须在《江阴市政府非公职法律顾问报名表》上出具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期限内提交《江阴市政府非公职法律顾问报名表》2份,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以及能够证实符合选聘条件的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邮寄地址:江阴市澄江中路9号市政大厦1335室,邮编:214431,联系电话(传真):86861335,电子邮箱: fzbfgk@126.com。 四、选聘程序 (一)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对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执业证书、在有关专业领域的影响等进行初审。 (二)市政府法制办对通过初审对象的政治思想业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研究提出聘任市政府法律顾问建议名单并报市政府批准。 (三)市政府同意后,市政府法律顾问室与选聘的非公职法律顾问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聘任人员具体的工作职责以及相关权利义务,并颁发聘书。 附件:《江阴市人民政府非公职法律顾问报名表》 江阴市政府法律顾问室 2016年6月14日 附件: 江阴市政府非公职法律顾问报名表 姓 名 | | 籍 贯 | | 性 别 | | 一寸证件照 | 政治面貌 | | 民 族 | | 身体状况 | | 出生日期 | | 职 务 | | 职 称 | | 工作单位 | | 联系地址 |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教育经历 (大学填起) | 起止时间 | 毕业院校 | 学历/学位 | 所学专业 | | | | | | | | | | | | | 主要工作经历 | 起止时间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 | | | | | | 获得副高以上职称情况(法学专家填写) | 获得时间 | | 评定职称时所在院校 |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获得律师执业证书情况(专职执业律师填写) | 获得时间 | | 执业证号 | (需提供复印件) | 主要研究领域 /业务专长 | | 获得奖励和 荣誉称号情况 |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代表性著作、论文(注明刊物的年、期或出版社、出版日期) | | 主持或参与专业课题、代理重大案件及法律事务情况 | | 主要社会 兼职情况 | 是否是人大代表 | 是□全国 □省级 □市级 □区(县)级 □镇级 否□ | 是否是政协委员 | 是□全国 □省级 □市级 □区(县)级 否□ | 其 他 | | 受刑事处罚、 纪律处分情况 | (如无此情况,请注明“无”) | 本 人 申 请 担 任 政 府 非 公 职 法 律 顾 问 的 主 要 优 势 | | 承诺 |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所填内容属实。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所在单位意见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注:本页如不够,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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