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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201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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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4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江阴市201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各中小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江苏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无锡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实施素质教育、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教育收费等相关法规文件规定,现就规范有序做好今年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进一步提高九年义务教育质量为目标,以按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为原则,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推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

二、基本原则
1.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道)要切实履行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责任,及时做好义务教育阶段生源调查摸底工作,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妥善接纳适龄儿童入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城区初中招生工作由教育局直属管理。
2.依法规范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严禁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严禁学校以学科竞赛成绩为依据进行招生;严禁以任何名义分设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
3.促进发展原则。各镇(街道)要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通过规范招生行为、科学划定学区和统筹师资流动等途径促进辖区内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满足学生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努力达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目标。

三、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龄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适龄儿童和符合在本市入学条件的新市民子女。各小学不得招收年龄不足的儿童入学。有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为正常招生对象,其入学年龄可适当延缓。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本市小学毕业生,或在外地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以及符合我市初中入学条件的新市民子女。

四、招生办法
1.各镇(街道)根据辖区内学校布局、事业计划,科学、合理确定各校施教区域,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一般安排在7月中旬进行,具体方案由各镇(街道)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确定。各中小学应于预报名前10天左右在校门口及施教范围内居民密集区张贴招生公告,明确施教区范围、预报名时间和应交验的证件等。
2.监护人随带适龄儿童,按施教区学校公布的时间到学校办理预报名手续。
3.所有公办小学、初中新生均按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均衡分班。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笔试、面试,不得将竞赛成绩、获奖情况或者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编班的依据,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快慢班、强化班、实验班等。小学一年级新生采取电脑随机编班,初一新生编班以小学提供的毕业成绩为依据。
4.新生入学后,各校要在建立学生纸质学籍档案的同时,在统一的学籍管理系统中建立学生电子档案,规范学籍管理。
5.城区招生
城区小学招生方案由澄江街道确定。城区初中招生工作按照《江阴市2016年城区初中划片招生工作意见》执行(另行下发)。
6.敔山湾实验学校招生
敔山湾实验学校2016年秋季开设一至九年级。一年级招六个班,七年级招四个班,主要招收在敔山湾学区有自住产权房并实际居住的居民子女,七年级新生必须为江阴市小学毕业生。具体招生方案另行公布。
7.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依据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的招生计划和办法,在规定的时段内招生。

五、相关政策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具有施教区正式户籍,并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实际居住地三者相符。户籍、房屋产权证及实际居住三者不相符的,由所在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城区初中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2.积极稳妥地解决在城区长期实际居住的本市非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问题。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拥有房产并长期实际居住,且在城区有稳定工作的,由澄江街道和教育局根据学校办学能力和学位空缺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予以妥善安置。
3.妥善做好在澄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工作。新市民子女入学,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取得《江苏省居住证》半年以上,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按规定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可向公办学校申请入学,由各镇(街道)和相关学校视情安排。各镇(街道)要根据《江苏省居住证在锡持有人享受本市公共服务待遇的通知》(锡政办发〔2015〕152号)要求,研究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提供便民服务。登记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子女按各镇(街道)确定的施教区相对就近入学。学校不得以择校、借读之名接收不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子女入学。符合条件的城区新市民子女初中入学由教育局统一调配。
4.现役军人子女、港澳台商子女、外籍人员子女、市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以及城市重点工程项目的被拆迁户子女入学,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5.残疾儿童可根据实际情况就读特殊教育中心校,或在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学校要尊重残疾儿童监护人的选择,不得拒收。涉及残疾儿童残疾类别、残疾程度的认定,应以市(县)级以上教育、卫生、残疾人工作部门指定的有资质专业机构确认或评估鉴定为依据。
6.在城区初中(不含英桥国际、天华艺校、敔山湾实验学校)就读的择校生、借读生、非江阴城区户籍学生,中考时不占用就读学校及户籍所在镇(街道)学校的南菁高中、江阴高中等四星级热点高中分配指标。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定,热点高中竞争指标也将逐年降低或取消。
7.小学新生家长在7-8月携入学新生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居住地预防接种单位进行初步查验,根据实际情况完成补证、补种,登记注册时将《儿童预防接种证》交学校。学校在正式查验结束后发还家长保存。

六、关于小学生毕业考试
小学毕业考试要坚持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学生发展的基本原则。各镇(街道)要认真组织小学生毕业考试工作。毕业测试卷由江阴市教师发展中心统一提供,城区以学校为单位、乡镇以中心小学或镇(街道)为单位组织非调研学科试卷评定工作。各科命题应以新课程标准为依据,考查学生对学科核心知识与技能的理解和掌握情况,注重对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注意增加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并为学生的合理创造留有一定空间,坚决杜绝偏题、怪题。
小学毕业考试科目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00分)三门(其他学科为考查)。测试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6月18日(周六)
时间
8:00—9:30
10:00—11:00
14:00—16:00
科目
数 学
英 语
语 文
6月30日前,毕业测试成绩通知到学生本人及家长,并记入《江阴市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向初中学校反馈。学校不得排名和公布学生考试名次。小学毕业考试不合格者,由学校组织补考,补考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七、工作要求
1.各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由镇(街道)分管领导、中小学校长等人员组成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管理,按照相关法规、文件规定和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建立完善社会公众监督机制,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收。切实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做好招生服务工作,确保群众满意和社会稳定。
2.大力推动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努力缩小校际之间办学水平差距,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按照国家、省、市确定的工作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坚持多管齐下,着力推进区域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着力解决过度择校问题。合理调整学校施教区范围,保证施教区生源数量与学校招生规模基本适应,逐步降低择校生比例,确保今年每所公办学校择校生比例控制在招生总数的10%以内。
3.认真落实《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确保学校办学规模与办学条件相适应,严格按照事业计划进行招生,实行标准班额办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有条件的学校可推行小班化教学。
4.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的收费政策规定,切实强化对学校收费行为的监管,规范学校和相关单位接受社会组织、个人捐赠的行为,禁止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费用。除经市物价部门核准的代办性、服务性收费外,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烈士子女、解放军边防指战员子女、残疾人子女应适当减免收费。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镇(街道)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要本着对人民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精心组织, 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江阴市教育局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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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26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2016年澄江街道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各幼儿园:
根据《江阴市2016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澄教发〔2016〕61号),结合城区实际,经与市教育局共同研究,现就做好今年澄江街道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制度
1.规范有序组织招生。各园要以《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为指导和行动准则,依法招生,规范管理,以公办幼儿园为主,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实行公办、民办幼儿园共同招生,确保辖区内3—5周岁幼儿入园,妥善安排好适龄新市民子女入园。
2.公办园服务区制度。城区公办幼儿园继续实行划片招生,根据辖区划片的范围,确保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幼儿入园,在有余额的情况下,接收非城区户籍但实际居住在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以及城区“二证”齐全的新市民子女入学,确保适龄幼儿就近入园。
3.实行新生预登记制度。具体登记办法附后(附件一)。家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施教区幼儿园预登记,逾期不登记者,视作自动放弃施教区幼儿园学位。
4.落实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根据《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全省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苏卫疾控〔2007〕12号)的精神,各幼儿园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新生预登记时,通知家长在7-8月携入园新生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居住地预防接种单位进行初步查验,根据实际情况完成补证、补种工作。正式登记注册时《儿童预防接种证》交幼儿园,在正式查验结束后发还家长保存。认真做好新生入园体检工作,建好幼儿健康档案。
二、招生对象
1.新生年龄。幼儿园新生(小班)入园年龄为: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3周岁幼儿。
2.招生范围。具有澄江街道常住户口和合法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符合相关条件的非澄江街道江阴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办理“二证”的新市民子女。
三、相关要求
1.规范办园管理。各幼儿园招生规模要与办园条件相适应,在满足区域内适龄幼儿入园的前提下,严格控制班额,按照规范办园要求进行招生。
2.实行免试入园。任何幼儿园不得对幼儿进行各种形式的测试,不得招收不满年龄的幼儿入园,也不得将幼儿是否参加亲子班活动、上托班与幼儿园招生挂钩。
3.规范收费行为。按照市教育局文件规定执行,幼儿园预登记不得收取报名费。为保证幼儿园新生入园有序进行,新生预登记时可根据情况预收下学期被褥费(代收费),其余费用一律在新学期开学正式报名时收取。坚持规范收费,严格按照物价、教育、财政部门联合签发的收费文件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4.保障特殊儿童入园。对残疾幼儿、城乡低保对象子女、持《特困职工优惠证》的特困职工子女、无生活来源或无法定赡养人的孤儿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实行免费入园。
幼儿园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和市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特别是城区学前教育资源相对紧缺,且部分区域生源较多、情况比较复杂,在实施过程中会出现各种问题,因此,各幼儿园要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做好家长的来访接待工作。通过公示招生信息、开通咨询电话等方式,加强招生宣传工作,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2016年澄江街道幼儿园新生入园预登记办法
2、澄江街道公办幼儿园划片招生范围说明
澄江街道教育委员会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2016年澄江街道幼儿园新生入园预登记办法
一、预登记时间和地点
1、预登记时间:
2016年6月4、5日(星期六、星期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5:00。6月11日,有多余学位的幼儿园进行补登记(由幼儿园提前发布公告)。
2、预登记地点:各幼儿园。
二、预登记对象
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3周岁小班幼儿。
1.在城区(澄江公安分局,含原夏港划入澄江街道区域)注册的常住户口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有固定的住房,并持有合法的住房证明。
2.在城区(澄江公安分局,含原夏港划入澄江街道区域)注册的常住户口的幼儿,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实际居住。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有住房,有合法的住房证明的幼儿(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接收)。
4.具有澄江街道相关部门出具的“二证”齐全的新市民子女(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接收)。
三、预登记查验材料
1.本地儿童: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儿童保健手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孩子父、母在城区无房产或孩子父、母在城区已购买房产但未办理房产证且城区无其他房产的房产信息证明(由孩子父、母本人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到砂山路92号江阴市房管分中心查档窗口开具房产证明)。
2.新市民子女: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儿童保健手册,澄江街道办事处公安、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二证”。
四、具体说明
1.新生户籍在澄江街道,户籍地址与父、母房产证或公房租赁合同(2016年5月31日前在澄江街道区域)一致,并长期实际居住的,到所属的施教区幼儿园预登记。
2.新生户籍在澄江街道,户籍地址与父、母房产证不一致的,到父母房产证所在地所属的施教区幼儿园预登记。
3. 新生户籍地址在澄江街道,父、母持有多套房产证的,按父母长期实际居住地到所属的施教区幼儿园办理预登记。
4. 新生户籍地址在澄江街道,父、母与新生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共有,且长期共同居住,由幼儿园核实后到所属的施教区幼儿园办理预登记。
5.新生户籍地址在澄江街道,父、母在城区无房产的,凭房产局出具的房产信息证明,到户口所在施教区幼儿园办理预登记。
6.新生户籍地址在澄江街道,因城市改造和建设而动迁的,已分配或购买新房入住的,其子女到所属施教区幼儿园办理预登记;拆迁后尚未安置处在过渡期居民的子女,由澄江街道房屋征收(拆迁)中心(人民东路188号10幢301室〈东府浴室旁〉)出具证明,可到原居住地所属的施教区幼儿园办理预登记,也可到即将安置新房的所属施教区幼儿园办理预登记。
7.孩子父母是当年从军队转业,或市级引进人才,父母无房产,凭相关证明(转业证明、人才证明等)到实际居住地所属的施教区幼儿园办理预登记。
8.新生户籍地址在江阴市其他镇、街道,但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住房、持有房产证并长期实际居住的,可以到房产所属施教区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办理预登记。如果幼儿园确实无余额的,到就近其他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登记。
9.“二证”齐全的新市民子女,原则上到就近的民办幼儿园申请预登记,不划定具体的区域。
10.公办幼儿园在首先保障本服务区幼儿入园的前提下,有多余学位的,可以招收其他区域的适龄儿童或持有澄江街道相关部门出具“二证”的新市民子女。
11.其他特殊情况由澄江街道教育委员会协调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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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26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附件二:
澄江街道公办幼儿园施教区范围说明

2016年澄江街道公办幼儿园施教区,按照2015年划定的区域不变。
1、实验幼儿园东区:锡澄高速以东、人民东路以北、澄张公路以西、东横河以南区域。在符合户口、房产条件的区域内幼儿登记满额的情况下,其他的可到丽都幼儿园登记。
2、第三实验幼儿园:澄张公路接锡澄高速以东、东至新城东界、新华路以南至云亭界区域,暂时接收敔山湾区域澄江街道户籍的幼儿。
3、要塞中心幼儿园本部:人民东路-环城南路以南、花山路以东、芙蓉大道以北、锡澄高速以西区域。幼儿家长也可选择相对就近的小荧星幼儿园小河部、永安部登记;阳光国际小区幼儿家长可自愿选择阳光国际幼儿园或要塞中心幼儿园登记。
4、要塞中心幼儿园华都部:芙蓉大道以南至云亭、南闸界区域。
5、天鹤幼儿园:人民东路以北、锡澄高速以西、延陵路以南、天鹤路接春晖路以东区域。
6、第三实验幼儿园文定部:延陵路以南、天鹤路接春晖路以西、人民东路以北、朝阳关路以东区域。
7、花园中心幼儿园:东横河接延陵路北、文化中路以南、朝阳路以东澄江街道区域。
8、花园中心幼儿园分园:文化中路以北、朝阳路以东澄江街道区域。
9、澄江路幼儿园:朝阳路以西、益健路以北、澄康路以东,澄江西路以北、虹桥北路以东及延伸到滨江中路以北的鲥鱼港路以东、北至长江的区域。在符合户口、房产条件的区域内幼儿登记满额的情况下,其他的可到虹园幼儿园分部登记。
10、实验幼儿园虹桥部:东横河以北、朝阳路以西,益健路以南、澄康路以西,文化西路以南、虹桥北路以东区域。
11、实验幼儿园少年宫分园:文化西路以北、澄康路以西、澄江西路以南、虹桥北路以东和澄江西路以北、虹桥北路以西、中山北路及延伸道路以东、北至滨江中路以北的鲥鱼港路以西、春麓路以东区域。
12、城中中心幼儿园:人民中路以北、高巷路以西、中山北路以东、环城北路以南区域;暨阳路以南、虹桥北路以西、中山北路以东、环城北路以北区域。
13、北大街幼儿园:东横河以北、中山北路及延伸道路以西、锡澄运河以东、北至长江区域。
14、城中中心幼儿园分部:暨阳路以北、虹桥北路以西、中山北路以东、澄江西路以南区域。在符合户口、房产条件的区域内幼儿登记满额的情况下,其他的可到虹园幼儿园本部登记。
15、澄江中心幼儿园:南街以北、青果路以西、中山南路以西、人民中路以南、环城北路以南、锡澄运河以东区域。
16、环南路幼儿园:南街以南、锡澄运河以东、前进河(新河)以北、青果路忠义街以西区域。
17、辅延中心幼儿园:环城南路以北、绮山路以西、人民东路以南、朝阳关路以西、东横河以南、青果路以东区域。
18、城南幼儿园:芙蓉大道以北、花山路以西、锡澄运河以东、前进河(新河)以南、环城南路以南区域。
19、西郊中心幼儿园城郊部:锡澄运河西、通渡北路东、滨江西路南、青山路北;江城家园小区;普惠北路西、夏港河东、五星路北、滨江西路南澄江街道区域。
20、西郊中心幼儿园城西部:锡澄运河西、通渡南路东、青山路南至南闸界;夏港河东、五星路南、普惠北路东、通渡北路西、滨江西路南(除江城家园)至南闸界澄江街道区域。
21、英桥国际幼儿园:滨江西路以北、锡澄运河以西至临港街道界区域。
注:由于西郊中心幼儿园、英桥国际幼儿园资源十分紧张,必须首先满足符合户口、房产条件的区域内幼儿登记,满额后,其他的可到东方剑桥长江幼儿园、泓家汇幼儿园、新普惠幼儿园、新天地幼儿园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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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4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确保今年每所公办学校择校生比例控制在招生总数的1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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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4 13: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学不容易再过一年,我家也要开始了
来自: 微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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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4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在的心灵 发表于 2016-5-4 13:17
上学不容易再过一年,我家也要开始了

我们家先去打探一下,你后面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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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4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比较关注的是,户口在乡下,长期居住在江阴且有房产证,能上实验小学东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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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4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6年级的学生开始填这个了。
QQ图片20160504133510.jpg

QQ图片20160504133517.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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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4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0117404118 发表于 2016-5-4 14:40
6年级的学生开始填这个了。

应该下载一个房产网学区地图,更直观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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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4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陽光小子 发表于 2016-5-4 14:34
我比较关注的是,户口在乡下,长期居住在江阴且有房产证,能上实验小学东区么?

小学可以,目前政策还没收紧

初中2016年起,必须要户口在学区房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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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4 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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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5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知道 户口在市区,小学在乡镇上的,初中能上到市区房产证所在地的初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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