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在承交的答辩里为了推卸责任捞取赔偿竟然捏造事实污陷原告我上他家大吵大闹猛敲他家的铁门导致铁门和门铃均已损坏法庭上,真是无耻。
法庭上,法官首先进行调解,我尊重法官的意见,我表明,法官依法判我如何做我都接受。被告周某也同意调解,但他的歪理是,他卫生间用得好好的,没有发现漏水(此无赖真是狗屁不通),搞防水要到他家施工,他是受害者,只开门进去施工,一切费用要原告我出。我不会出一分钱。
法官说:“那就要请专业机构对房屋漏水原因责任做鉴定,但要原告先预付3000元鉴定费,原告你愿意先出吗?我回答法官:原告我愿意先预付3000元鉴定费。
法官和2位人民陪审员再三与被告周某说明道理,建议我们双方协商解决为好,本来几百元就能协商解决的事,要按诉讼程序官司打下去,起码少得5-6千元,以我们法官以往接触了很多这类案的经验,百分之八十是你被告输。可这被告比唐僧还铁,就是不吃荤,一个劲地强调,他是受害者,不会出一分钱。
看到这不可理喻的人,法官也不再审了,叫书记员马上开单由我原告先垫付3000元房屋漏水鉴定费。等结案这房屋漏水鉴定费就由败诉方出。法官宣布休庭。
休庭后,周某与法官讨价还价,说要出钱只出三分之一,人民陪审员对被告说,有没有搞错,你出三分之一怎么行。
我领较过这无赖多次出尔反尔言而无信,害得我装修入住不能如期进行。我说不接受调解了。
当法院准备要请专业机构进行房屋漏水鉴定,被告为了怕输官司,要出最少3000元以上鉴定费,三次找法官要求与我原告调解。
法官电话和我沟通,说被告周某要求调解,我说只要被告提出的条件合理我就接受调解。 (一)被告第一次要求法官调解,法官说被告给出三个条件: 1、 重做防水施工费用三七开,他周某出30%,我原告出70% 2、 他家漏水的公共卫生间准备永久封了不用,所以就不准备再去做防水了。 3、 如何要做防水,等他家过段时间装修才一起做。 原告我当时就回复法官: 1、被告开出第一条,他出30%就是三分一的费用还没出到,我不是在乎这点钱,当初我2次愿出全部费用请他配合都不肯修复漏水,免谈。 2、我们这房子结构,是不可能不用公共卫生间的,主人卫生间必须先进主人房后才能进到卫生间,结构是不能改变的。因为他的一儿一女不可能长年这样要先经过父母的主人房使用主人卫生间,他家难道就是孤家寡人,没有亲戚朋友,亲戚朋友上卫生间也得先进主人房间再进入卫生间。显然周某是在玩花样。 3、我不会信周某等他装修的鬼话,免谈。 (二)被告第二次要求法官调解,法官说被告给出的条件: 重做防水施工费用二八开,他周某出80%,我原告出20% 原告我当时就回复法官:这件事上,我对被告的迁让可以说是仁至义尽,半年了被告把我拆腾得疲惫不堪,逼我走到了打官司这步,是该他承担的费用我是一分钱也不会出的了,是为了人格尊严争这口气。 虽然维权的道路很艰难,但我不会放弃。 (三)被告第三次要求法官调解,法官说被告给出的条件: 1、重做防水由被告周某自行委托专业机构施工,费用全部由被告周某负担。 2、因为诉讼费160元变为调解就减半收取80元,让我原告退让一步出这80元。 为了能早日修复漏水,费用全部由被告周某负担。我争回了尊严,所以我也作出让步,同意承担调解费80元。 原被告双方于2012年10月27到法院签民事调解书。 调解书限被告于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20日内自动行委托专业机构完成房屋漏水的修复。(10月28日至11月16日为修复期限)。 这期间我一直观察等待。等到有效期的最后一个休息日都不见动静、保安24小时录像监视也没有发现有到被告家施工的人员,原告我家里仍然在漏水。我于11月16日把漏水实景拍照下来交给物业经理,物业经理也上我家来查看。我请物业经理过问被告修复漏水施工的事,周某骗经理说修复好了。
经理对周某说:“楼下6B家还在漏水,楼下刚刚都拍照了,周某你说你修复了,你找谁来施工,你拿出点事实来说服别人呀”。
被告无言以对,事实上被告根本就没有修复漏水,而且还继续在经理面前诽谤原告,说排污管上面的水是楼下自已浇上去再拍的照吧。想不到周某会说出这样无耻的话。
我还想到得饶人时且饶人,既然被告肯修复,我大度点,放弃我享有应得到的赔偿合法权益,诚心接受调解。真想不到,被告这么卑鄙,被告把我原告的宽容大度忍让看成是软弱好欺负,钻法律的空子借用调解拖时间,拒不履行调解协议,继续伤害原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