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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类] 大家都在说别墅违章,我也来普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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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3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下是物业法内容:

第六十七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改变物业的规划用途;
(二)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
(三)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四)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物业共用部分,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
(五)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质或者超负重等违反安全规定的物品;
(六)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振动或者影响邻居采光、通风;
(七)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水、抛掷杂物和露天焚烧;
(八)侵占绿地、毁坏绿化和绿化设施;
(九)擅自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无序停放车辆;
(十)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观;
(十一) 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上悬挂、张贴、涂写、刻画;
(十二)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业主、物业使用人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业主委员会对侵害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十八条
  城市管理、公安、工商、环保、卫生、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治安消防、环境卫生、房屋使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建立违法行为投诉登记制度,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依法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违法行为。
第六十九条
  住宅物业需要使用共有部分增设电梯等进行二次开发、改造的,应当经本幢或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符合规划、土地、建设、环境保护、消防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并且依法办理相关批准手续。
第七十条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对住宅装饰装修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住宅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在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持有关资料向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登记手续,签订住宅装饰装修服务协议。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要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和城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审定意见,并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拒不办理登记、批准手续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按照临时管理规约或者管理规约,禁止装饰装修施工人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装饰装修活动进行巡查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施工人员不得拒绝和阻碍。

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社区、街道也没有执法权,但是业主只要认为自己被侵权了,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楼主| 发表于 2014-9-23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 大家行动起来吧  别光顾着在论坛内斗了 一起参加即将到来 业委会选举 亲自去改变小区的现状 多有成就感的事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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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23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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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3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别墅业主直接归总部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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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24 07:21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啊 广大网友 就不要互相指责对方了 积极参与业委会选举  参与业委会 参与业委会制定政策 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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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4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谁都知道要去法院起诉,可是哪个业主愿意出头做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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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4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无人出头,物业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吗?那还要政府何用?我到现在还没搞懂社区到底是派什么用的?说说么管理范围很大?弄弄么什么都管不了,都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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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24 14: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爱疯6 发表于 2014-9-24 13:59
难道无人出头,物业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吗?那还要政府何用?我到现在还没搞懂社区到底是派什么用的?说说么管 ...

社区  街道没执法权的  只能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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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4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henli6118 于 2014-9-24 16:54 编辑

普法的好!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有没有整理材料上报?有没有上报材料的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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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5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lucferlu 发表于 2014-9-24 14:33
社区  街道没执法权的  只能调解

小区问题这么多,如果社区真来调解的话也不会成如此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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