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清明小长假,轻微交通事故实行快处快赔 每次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期间,高速公路流量都呈爆发式增长,大量没有高速公路驾驶经验的私家车挤上高速公路,造成剐蹭等轻微交通事故频繁发生。清明期间,我省继续设置了高速公路重点路段轻微事故快处理赔服务点,目的在于及时快速处置轻微交通事故,提高高速公路通行能力。 如果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不要惊慌,先看看是否属于快处快赔的情况。如果属于“人未伤、车能动、无路产损害”,仅造成车辆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的话,当事人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自行前往这几个事故快处快赔点处理,不用在高速公路上等交警处理了。 适用范围:机动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没有人员伤亡和路产损失,仅造成车辆财产损失,车辆可安全驶离或移离的交通事故。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可快处快赔的轻微交通事故:一是机动车无有效号牌、无有效检验合格标志、无有效保险标志的; 二是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是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嫌疑的。 工作流程:高速公路交警部门和有关保险公司将派员进驻“快处快赔点”,以最简化的程序、最简便的手续、最简短的时间,消除驾驶人出行途中处理事故的烦恼。 1、当事方均投保交强险的,对于2000元以下的财产损失,各保险公司按照交强险互碰自赔处理办法执行。 2 、对不符上述条件的案件,各保险公司将快速定损,明确告知当事人相关事宜,确保及时进入案件处理程序。 3、对事故当事各方均投保江苏省内同一公司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在事故当事各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向各自投保的本方保险机构索赔本方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