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飞翔的翅膀 于 2013-10-11 12:56 编辑
尊敬的业主: 为保障全体业主根本利益,切实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利,营造一个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50%以上;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30%不足50%,但使用已超过一年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首次业主大会,在市房产管理局的指导下,在本小区所在区域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街道办事处)的组织下,由业主代表、开发建设单位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负责业主大会筹备工作。 首次业主大会业主的投票权数实行一户一票制,业主因故不能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目前,业主委员会的筹建工作即将开始。为使该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希望各业主认真酝酿,推荐热心公益事业、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成为本住宅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协助我们做好筹备选举工作。 file:///C:/DOCUME~1/USER/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1.gif
澄江街道望江 社区居民委员会 file:///C:/DOCUME~1/USER/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2.gif 2013 年 9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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