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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FS物业互动] 烦请圣廷苑的物业公司、业委会及开发商来释疑?各位业主多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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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5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央央 于 2013-7-25 10:44 编辑

1、    贵租车通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哪条哪款有涉及到小区内部停车问题的?
2、    露天停车场归属各位出了红票票的,却没有实际居住的各位业主的公共用地,您要是当收费停车场租了,您开过全体业主大会了吗?您征求过你服务的各位的意见了?有业主签字确认同意你出租了?即使您租出了,你打算这边钱给各位业主共享了吗?
3、    再说了,根据贵通知说根据江苏物价局的收费标准,您是不是高于100/月呢?
4、    退一万步,万一这次被你们利用业主的心理强租出去了,咱们的车子交了费用,任何在小区内的损毁,您做好赔偿的准备了吗?
     物业啊,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那真不是问题,那是根本不需要你们来解决的问题,多开脱思路,想想如何从其他渠道来服务好业主的停车问题,而不是一门心思钻钱眼里。
    多学习《物权法》啊!!!切记切记。
发表于 2013-7-25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意思一切照旧?或者您有什么更加高明的建议呢。
据我所知,出台这规定,应该不是物业一家说了算的吧,业委可是参与制订的,业委不就是我们的代表?至于这钱收了后的用途,70%是返还业委用于小区建设,应该很清楚了,相信业委会监督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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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25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全球鹰一号 发表于 2013-7-25 11:02
楼主的意思一切照旧?或者您有什么更加高明的建议呢。
据我所知,出台这规定,应该不是物业一家说了算的吧 ...

我又看几次,似乎每个字都没有显示出我说一切照旧,相反我觉得物业要抛来只要收费才能治理好的误区概念。也请部分业主知道并不是收了费,小区的停车管理就井然有序了。如果每一个表示异议的业主出来提出疑问,都要提出相关更高明的建议,那是否物业的工作及收入交给提意见的业主来承包并服务业务呢?业委会可以在某些问题上代表全体业主的意见,但并不是所有,可以多了解关于公摊面积的使用方面的规定,您就应该会有一个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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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25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全球鹰一号 发表于 2013-7-25 11:02
楼主的意思一切照旧?或者您有什么更加高明的建议呢。
据我所知,出台这规定,应该不是物业一家说了算的吧 ...

千万别随意揣测别人的想法,只理性讨论如何能更好的将小区的停车问题治理好,大家多献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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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5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代表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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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5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要不叫物业先管理好在收钱,我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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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5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人各人的理解,至少我的理解新物业也并不是完全钻在钱眼里。
钱不能解决很多问题,但钱确实能规范很多问题。
有偿使用公共区域也是很正常的经济行为,免费无偿停车,说不好听点,您是舒服了,但您想过没有,您其实也是侵占了大部分有车位业主的权利。有70%的返回,业委也能有底气做下一步工作。
大道理我相信大多数业主也明白,完全抠字眼引用法律,说难听点,在当今社会,想做成事,还真挺难
相互理解吧,就算给新业委新物业一个支持,人家也不容易,都算是临危受命,底下也做了不少工作,为了小区整体利益,做为个体,暂时的吃亏焉知不是塞翁失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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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5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条怎么处理要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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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25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紫轩 发表于 2013-7-25 11:27
那要不叫物业先管理好在收钱,我同意

公摊面积的收入归所有业主,我希望这笔钱返还业主,以现金方式或以减免部分物业费的方式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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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25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格调生活 发表于 2013-7-25 11:26
楼主,你代表了吧。。。

一直被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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