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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类] “隔夜酒”惹事 “的哥”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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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8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西装房 于 2013-6-28 10:23 编辑


    “‘隔夜酒’也吃不得啊,这下害得我要重新找工作了。”因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哥”沙某面临禁驾5年的处罚。    3天前的上午8点半,交巡警南闸中队接到报警称,锡澄路南闸金三角市场北门路口地段,有一辆出租车与一辆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相撞。民警到场处理时,发现出租车驾驶员沙某有酒驾嫌疑,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及随后的血液酒精检测,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51mg/100ml,属酒后驾驶。
    经询问,沙某承认其于前一天晚饭期间,饮用了3至4两药酒。目前,沙某因酒后驾驶营运车辆,被警方依法处以罚款5000元并处拘留15天,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真没想到喝酒后隔了一夜,居然还是酒后驾驶,早知道是这样,打死我也不敢喝啊。”


之.jpg
发表于 2013-6-28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警惕心,嘴馋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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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8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开车从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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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8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药酒也不能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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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28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金色家园 发表于 2013-6-28 13:53
药酒也不能喝

好象隔夜不要喝多就没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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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28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石头DASY 发表于 2013-6-28 13:16
开车从不喝酒!

这个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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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8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喝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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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9 06:16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自己没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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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29 06:33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以为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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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2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侥幸心理作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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