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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FS物业互动] 关于权利和义务,看看我们的物业,他做到了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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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7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顺势而为 于 2012-7-7 20:37 编辑

    根据建设部1994年3月颁布的《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规定,物业管理公司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权利:①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根据有关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管理办法;② 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物业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③ 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④ 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⑤ 有权要求业委会协助管理;⑥ 有权选聘专营公司(如清洁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担专项管理业务;⑦ 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  义务:① 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② 接受业委会和住宅小区居民的监督;③ 重大的管理措施应当提交业委会审议,并经业委会认可;④ 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楼主| 发表于 2012-7-7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归纳一下:
权利:① 制定管理办法;② 对小区实施管理;③ 收取管理费用;④制止违反规章制度行为;⑤ 要求业委会协助管理;⑥ 承担专项管理业务;⑦ 实行多种经营。
义务:① 依法经营;② 接受监督;③ 重大管理措施经业委会认可;④ 接受主管部门、政府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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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7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顺势而为 于 2012-7-7 20:54 编辑

看到我们物业,一会上门收物业费,一会上门收车库能耗费,苦口婆心的讲“道理”,的确也够辛苦的,但往往业主还是不买账。看来这部分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意,也就是说物业管理公司没有用足自己权利和履行好自己的义务。
什么时候变“收费”为“交费”了,物业的服务就算是到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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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8 05:0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言之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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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8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50:}我们什么时候能达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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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8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奥运中国 发表于 2012-7-8 08:27
我们什么时候能达到呢?

这个问题,我也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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