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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互助] 房价下跌引发房闹现象:熊市购房怎样保价防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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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5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期,全国各地出现了多起业主大闹售楼处的现象。其主要原因在于开发商降价促销,引发前期业主不满。

由上海景瑞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太仓“荣御蓝湾”在9月底进行了一次促销活动,与6月份7900元/平方米的均价相比,促销优惠价为5800元/平方米左右,降幅达到26.5%。对于一套90平方米左右的公寓,在不到三个月时间里,价格缩水20万元。因为降价幅度过大而引起前期业主的强烈不满,从9月底开始,数百名业主在太仓和上海两地的公司进行集体抗议。

同一楼盘因为房价下降幅度过大而引发退房的现象,在佛山、北京等地也曾出现过。佛山禅城区城南某楼盘正式推出了第二批约87套的公寓房,均价9000元/平方米左右,较前一批同档次房源的11000元/平方米单价下降18%,由此引来老业主强烈不满。

在一个月前,北京京贸国际城推出特价房,均价在14000~15000元/平方米之间,与年初的19800元/平方米均价相比,近6000元的降价空间让老业主感到非常不满,进而提出退房或者补偿差价。京贸国际城所要解决的问题可能还不止是这些,因为在去年该项目最高售价曾达到了26000元/平方米,虽然之前已经承诺对前期高于20000元/平方米价格购房的业主实施差额返还,但此番降价,又怎能不会引起那部分业主的不满呢?

业主对开发商降价感到不满。不过在开发商看来,业主退房或者补偿差价的要求,却显得有些“无厘头”。荣御蓝湾太仓售楼处对待业主的要求态度就异常强硬,坚称“不退房、不退款”。

提前约定降低风险
当然,为了降低降价带来的资产价值缩水风险,业主可提前约定退房条件。

诚然,对于业主来说,谁也不希望自己刚买好房,就因为价格下跌而导致价值缩水。更为主要的是,面对房价高企的现状,价格下跌,意味着自身多花了一笔“冤枉钱”,动辄几十万元,这对于普通工薪阶层来说,自然难以承受。对此,专业人士建议购房者可以采用相应措施来规避这种风险。

王展介绍说,通常情况下,有两种办法可以采用:

其一是要求开发商在某个特定时期内进行“保价”。也就是说,可以跟开发商事先约定,在购房之后的一年甚至两年时间内,只要同等品质的物业价格出现下跌情形,便可根据事先签订的“保价协议”来解决出现的问题。

还有另外一种“保价”方式,即房价降幅超过某标准,如10%,便可要求开发商补偿差价。这种方式对开发商来说,易于接受,如北京京贸国际城,在今年初第一次降价之后,便允诺对老业主进行补偿。

其二是约定违约责任。比如双方约定,以总房价的5%作为违约金,因此一旦房价跌幅超过5%,购房者可以选择终止买卖行为,因为相比较履行合同来说,终止买卖可以防止自己承担更大的损失,两害相较取其轻,购房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对自己更有利的选择。当然,这种方式是对等的,如果房价涨幅超过5%对开发商有利时,他们也有可能会选择违约,或者要求购房者加价,因此选择这种“保价”办法时,购房者一定要做好心理准备。
发表于 2011-10-25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正已经买不起了,也就不关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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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5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难得还是要关心下的[s: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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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6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很纠结呀,当房地产作为一种商品时,同其他商品雷同,有涨也有降,潮起潮落是规律,伤就伤了一批钱付了,还没拿到房子,就亏了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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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6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炒房的亏了是活该,
买房的亏了最可怜[s: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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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6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4楼(依旧老师) 的帖子

真正可怜的还是买房的,炒房的已赚得盆满钵满了,只不过是利润小了点而已 [s: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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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6 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钱的最终伤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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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6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我们这些上论坛的都伤不起[s: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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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6 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就纠结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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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7 06:50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然发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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