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 星期二

510房产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372|回复: 1

[综合类] 罗援少将批有媒体不顾职业道德浮躁报道航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8-17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摘要:我们在宣传报道我国首艘航母这一重大事件时,切记要客观冷静,不可过分炫耀,也不可有意唱衰,更不可哗众取宠,找一些吸引人眼球的字眼寻求轰动效应。

 
 罗援少将
罗援少将与网友在线交流谈航母:具备远洋战力后 中国防御战略不变

罗援少将批有媒体不顾职业道德浮躁报道航母
点击查看更多军事图片
  作者:罗援

  我国首艘航母在千呼万唤中终于亮相了,而且完成了它的处女航,这是可喜可贺的事。毕竟,中国几代人的航母梦有了一个好的开端,俗话说,“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我们起码实现了“零”的突破。“零”的突破,既是量的飞跃,又是质的嬗变。从此,中国跨入了航母俱乐部。我们有理由为我们的科技人员和工人师傅的聪明才智和辛劳结晶而骄傲。

  但是,我们在宣传报道这一重大事件时,切记要客观冷静,不可过分炫耀,也不可有意唱衰,更不可哗众取宠,找一些吸引人眼球的字眼寻求轰动效应。

  例如,有些人说,航母的亮相,表明中国已经进入世界军事强国之列。没错,强国梦,是我们中国几代人的梦,这个梦早晚要实现,但她是未来时,或是正在进行时,而不是现在完成时。航母已经诞生了一百年,我们如今才拥有,这难道不值得我们反思吗?究其原因,尽管有种种客观原因,但我们海洋意识的淡漠,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原因。而且,这艘舰又是一个“舶来”的“半成品”,虽然给我们提供了发挥“后发优势”的平台,但也预示着离我们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品”还有一段距离。这首舰又是训练、科研舰,它的先天定位就决定了,它只是为我们今后拥有真正战斗力的航母作为一个铺垫。因此,“从无到有”,值得欢呼,但“从有到强”,更值得期盼。

  但是,又有些人说,“航母中看不中用,是形象工程”。怎么就“中看不中用”了?曾经有一个大学生问我,“如果在敏感地区有一艘美国的航母,同时又有一艘中国的航母,谁的威慑力大?”我反问了一句,“如果在敏感地区有一艘美国的航母,而没有一艘中国的航母,谁的威慑力更大一些?”因此,有和没有的效果是完全不一样的。特别是航母能够弥补我海上威慑和海上作战能力的不足,同时,能够牵引我海军力量建设和包括造船工业在内的高科技产业链的发展。我认为,这样能提升和体现我综合国力的所谓的形象工程越多越好。

  有些人说,“航母是机械化时代的产物,航母已经过时”。可是为什么包括美国、俄罗斯在内的军事强国都在继续研发新型航母,美国正在研制的大型航母“福特”号将在2014-2015年下水,这一级别的航母将建10艘,最后一艘将服役到2098年,怎么就说航母过时了?可以说,起码在本世纪,航母仍然是海上的“巨无霸”。其实,航母就是一个航空武器的载体,你赋予它的动力系统、导航系统、侦察预警系统、通信系统、飞机起降系统和舰载武器、舰载飞机是机械化的,它就是机械化的产物;你赋予它信息化的装备、技术,它就是信息化的产物。不能以一件武器装备的“出生年月”来判定它过时不过时。飞机诞生于1903年,至今108年,不是还在花样翻新吗?谁说过飞机过时了?

  当然,我们也不是“航母决定论者”。寸有所长,尺有所短。航母再好,也有它的弱点。我们之所以把首艘航母作为训练舰、科研舰,就是要扬其所长,避其所短;扬我之长,击敌之短。只有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航母不是我们惟一的发展选项,只是我们整个国防大系统内的一个子系统,我们还有许多未来的发展选项。总之,我们不会去与别人搞军备竞赛,我们不求最豪华的,而求最管用的。

  所以,对我们的首艘航母的报道一定要实事求是,不能过分夸大,也不能妄自菲薄。更不能变成某些媒体炒作的噱头。例如,昨天,某家媒体的记者在采访我时,问道航母的首航情况,有意套我关于舰载机有没有试飞。我明确告诉他,我没有在现场,不了解情况,有没有这类重大行动,只有国防部发言人才能授权发布,我们不应随意猜想。结果,这家媒体在报道中竟然用了“罗援少将:中国航母试航或已完成舰载机试飞”,全然罔顾职业道德,不仅对被采访者极不尊重,而且误导受众。虽然,他用了“或已”试飞,这样模棱两可的词,但给人的印象就是“已经”试飞。我希望这些记者,在采访前事先做作“家庭作业”,看看首航有无试飞的可能性,更重要的是要尊重被采访者的原文愿意,不能随意杜撰。

  总之,航母首航是一件大事,但我们应以平常心待之,这才是正在崛起的大国国民心态。(作者是中国军事科学学会副秘书长、少将)
发表于 2011-8-17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媒体喜欢哗众取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jy510 Inc. ( 苏B2-20110487号, 苏ICP备12000824号-1

GMT+8, 2024-11-19 21:32 , Processed in 0.097502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510房产论坛

© 2001-202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