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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类] 『一路同行』 [版务处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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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4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人人都知道的一句俗语:有权不用过期作废!!!
   不知道自己的帖子究竟违犯了一路同行的那点规则制度?还是在网络上斑竹们都凭自己的喜好或删或留?
   当然不能奢求斑竹们都懂中文,懂咱们世代相传的方块字所有的含义!悲哀!
   不能奢求斑竹们都胸怀宽大,能容大事小事,不过在自己权利范围之内能做到无为也是幸事!
   这是社会的悲哀,每个人都学会了权利不用过期作废,但凡是有那么点点的权利,都会拿出来显摆显摆!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网上这个虚拟的世界用起来更是得心应手啦!物欲横流、人心浮动又如何能对斑竹要求太高呢?
   曾经和朋友聊天,谈起人的心理,朋友说,你不能奢求每个人都心态健康。
   在这我想也能用这句话。
   不能奢求每位斑竹们心理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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