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 星期三

510房产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2634|回复: 47

[邻里互助] 关于业主委员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8-23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的车位抽签事件反映出了很多问题,大家爆料的,指责的,建议的都有,其实都是反映出目前业主缺少组织,没法和开发商,及代表开发商的物业公司谈判,争取业主最大利益的现实。因此只要条件成熟,建立业主委员会应该是当务之急,车位等等的问题都可以通过业委会来协调解决,即使不能保证每个业主的利益,但总归会有一个相对公平的对策出来,比现在乱成一锅粥的情况要好得多。

有些网友也说到,即使成立了业委会,很多事还是有可能做不好,业委会代表还要备受争议,承担压力,做着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这是何苦?我们承认即使民主文明高度发达,这样的事情也是存在的,但为此业委会就不需要成立了?文明的进程就要为此打断甚至倒退吗?

业委会是一个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谈判的平台,代表的是所有业主的共同利益,只要业委会成立,他的决策即使一时效果不好,但总是在往向好的路上走。因此我们应该积极促进业委会的成立,充分相信业委会的作用,积极参与业委会的决策,积极维护业委会的决定。

我盼望春江有担当和勇气,有能力和知识,有团队意识的朋友们来一起促成业委会的成立和推进!

欢迎业主们一起来讨论!
发表于 2010-8-23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成立业委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8-23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剑版加亮,希望大家一起来讨论,第一个问题:业委会成立的条件是否已经成熟?

第一个问题我小小的要求一下,请“黄建军”回答一下,因为你在http://bbs.jy510.com/viewthread.php?tid=125643 第六问中提到小区已经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23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成立业委会
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0-8-23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8-23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bbs.jy510.com/viewthread.php?tid=125101 中提到截止2010年7月,春江华庭三期总共762套,目前已售735套,还剩27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8-23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8-23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2003年修正)
第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使用已超过一年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这里面的以交付使用指办理了交房手续的?还是其他?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的资料上哪里查?

补充:房产网上查的数据:一期总共180套,可售2套;二期总共656套,可售80套;三期总共762套,可售21套。一二三期加起来总共1598套,已售1495套,销售率93.55%。交付使用的比例虽然没法查,但设想下应该已经符合成立业委会的条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23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成立业委可定赞成,做任何事情都有麻烦但要看事情的有利方面和整体利益,不能有个别人的怨言责备造成个人委曲就不担当而影响成立业委从而影响整体利益。业委的人员当然肯定必须具备这些奉献耐劳而又不失正直公正的侠义之心。寒风雪飘自有梅花香,要相信社会相信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8-23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我在7楼的帖子,业委会已经具备成立条件。

第二个问题:成立业委会该如何操作?请知道的朋友来说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jy510 Inc. ( 苏B2-20110487号, 苏ICP备12000824号-1

GMT+8, 2024-11-20 07:10 , Processed in 0.096031 second(s), 40 queries .

Powered by 510房产论坛

© 2001-202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