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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类] 版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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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8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义务  
  
1)摆正自己的位置,明白自己的主要工作应该是给网友们提供服务;  
2)推动所属版面的讨论风气,及时、正确引导网友们的讨论方向;  
3)以版主名义治理版面。对在该版面发表帖子的新手致以问候、帮助、引导和鼓励,并尽可能经常发表与该版内容有关的帖子或回答网友的问题  
4)及时删除或转移与现行法律法规及论坛制度相抵触的、或者与本版块主旨不符的帖子(为尊重起见,建议用短消息通知当事人);  
5)经常登陆论坛,治理版面。  
6)负起主动协调的工作,以中立的立场来协调争端,维持版内的正当言论。对于一些恶意破坏论坛秩序者,予以警告乃至禁止其发言(须在站务处理版发帖子说明禁止发言原因以及解禁时间等);  
7)及时选出精华帖,每周整理一次本版精华;  
8)虚心听取网友意见,接受坛主管理,不滥用职权。  
9)遵守论坛的制度,自觉维护论坛形象,不在版务区以外的版块内与其他版主互相指责,不发表不利于论坛团结的过激言论;  
11)爱护自己的权限,保守论坛秘密,未经管理员同意不随便将保密版块的内容复制转到常规版块或其它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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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8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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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8 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情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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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8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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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8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基础上 要多解决业主的困难和问题。不能开了意见箱当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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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8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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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8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BS凯哥,自己退下来了就发这样的贴,哼哼[s: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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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8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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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8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一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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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8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尽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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