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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抽烟的鱼

[综合类] 写在3.24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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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26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绝不会再给你机会侮辱我!我发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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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26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再让我还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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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26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下了!我的血管要爆了!人之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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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7 0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抽烟的鱼 发表于 2013-3-26 22:28
人之初,请你拿出句句伤人依据来,跟帖都在,有争议不假,可有一个字眼侮辱人?!你至今还在败坏我的名誉, ...

请不要针对个人发出这样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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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7 07:21 | 显示全部楼层
抽烟的鱼 发表于 2013-3-26 22:36
我下了!我的血管要爆了!人之初!!!

和谐社会,你这个已经属于挑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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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7 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抽烟的鱼 发表于 2013-3-26 22:36
我下了!我的血管要爆了!人之初!!!

算了,还是对小年轻忍让一点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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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7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谁对谁错难评说  但是大家心里还是有一杆相对公平的秤,和谐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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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7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① 强烈建议不要说急话、气话,否则大家都伤不起的。伤心容易平复难。
    ② 社会转型期,大家耐心一点,宽容一点。沟通讲理时,理不能糙,话更不能糙。如果论坛里无法有效沟通,建议约时间小聚细谈。当面沟通既及时,又全面。或许效果更好。毕竟大家同在一片蓝天下,同饮一江水,更有着同一个理想——拥有一个美好家园。   
    ③ 业主之间对小区治理的看法存在争议难免,但有些争议建议暂时搁置,或者各方站在多方面的立场上反思后再说,常常,越争,争的不再是理,而变成了争气。这就走偏了。这是需要我们理智对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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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27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声明已和正常讨论无关。这是对人之初使用侮辱性语言针对我个人进行人身攻击、侵犯名誉的违法行为进行现实的法律维权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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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7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疏影 发表于 2013-3-26 22:24
假如这样,就是步圣廷的后尘了,前车之鉴,业委现在是未雨绸缪。

第一年,不存在任何的维修与维护费用。可以说就是一分钱也不用出的。因为这些所有的费用都是由房产公司和施工单位来解决。 物业要做的就是打个电话,发个单子督促房产公司来修理维护。如果还是坏了没来弄,那就完全是物业的责任,失职与渎职!
物业第一年的费用无非这几样而已:人员工资福利(包括保洁人员)、综合办公费用(其中办公设施和耗材部分还是房产公司掏大约20万左右吧)、水电费;也许还有一些其他零星费用。甚至于连绿化的都不用物业来,因为也是绿化单位来处理的。
居然这样的情况下,也亏损了。那还做个屁啊!
不过你信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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