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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泰山

[小区活动] 对物业公司,如此考核与付费,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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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8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蓝天之魂 发表于 2013-9-18 14:38
先交费,再服务,再评分,根据服务质量,再发工资与奖金。有结余,再考虑少缴费。这样才比较可行。

第一次大家肯定是交了物业费得,大家可以先打一下分,如何?我 先打分,去年以前4.5分,现在是2分,满分是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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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8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是不喜欢被人牵着鼻子走的 人家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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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21 07:17 | 显示全部楼层
找物业,也是找交易对象。双方都接受才能成交。
合同要保护双方的合法权利,对双方都要有制约,只讲一方的权利,不讲制约,是不公平的,生意就不能成交。
也想到过,谁来做物业,谁就缴纳服务质量保证金。但反过来想,这有点像工厂招募工人,如果进厂工作的条件是先缴纳劳动合同保证金,还能招到工人吗,是不是违反劳动合同法了。
所以就想到了这个,物业在提供服务的同时,先支付部分报酬,服务结束,根据服务质量再最终结算。应是比较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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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1 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泰山总结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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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22 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群策群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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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2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还有多少业主没有交物业费。30单元后面停车位有人天天一辆车停2个车位,只顾自己,特别那辆雷诺,车号今天暂时不曝光,看他以后是否还那样,想象人家也和你一样,你还有地方停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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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2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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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2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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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2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类似于装修付款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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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23 07: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望同学们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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