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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若雨三月

[综合类] 热心业主提案(关于明确预交2013年物业费给予业主优惠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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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江南小雨 于 2013-5-1 13:59 编辑

按1.7老标准预交也是可以的,一年后核算小区物业真实开支,积余的用于减免业主物业费。
这中间就是要公布收支明细,哪怕小到买一根针,这样才能取信于业主。
另外,能省的开支尽量节省。比如人员工资,2000能招中年保安的就不要花2800去招一名青年保安,要讲究性价比。小青年难留,没多大意思。还有,管理人员6000元一个月,这些工资标准是怎么定的,也应该让业主知晓。
另外,一些锦上添花想法可以暂缓实施,毕竟现在是起步阶段,先把基础的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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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导向业主从观念上认可现在的物业是我们自己的物业,不从质疑质问的角度去看问题,先大致做像后逐步规范,人人要去包容爱护扶持一个民主公平的自治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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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观点,现在小区自治是全体业主自治,而不是业委会自治,或哪个人自治。大家把他当做一个家来管理,而不是挑刺的眼光,我们走到这一步不容易。理解万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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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精灵的翅膀 发表于 2013-4-28 14:40
好管家服务时,除了第一年是强制预收的(这一点大部分业主都是非常不满的),好在之后都是先服务再收费。
...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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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精灵的翅膀 发表于 2013-4-28 14:40
好管家服务时,除了第一年是强制预收的(这一点大部分业主都是非常不满的),好在之后都是先服务再收费。
...

服务好了,积极交,服务不好,也没人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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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先服务,后付费?想入非非了吧,任何一个物业公司都不会接受,更不要说是自治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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