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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互助] 今天去了物价局的内容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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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6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上午9点准时去了物价局,因门卫的保安只允许4个代表进去,可能有好多人没能进去;
物价局的局长、科长接待了我们,也听取了我们4个代表的建议,路面停车位100元/月的租金,也把有的业主交的路面停车费的收据给了物价局的局长(这是证据,因为不是正式发票),局长说了请示领导后给我们答复,就这几天会有消息,请业主们耐心等待。
另外:今天晚上请广大业主们今晚7点在东大门的名邸咖啡屋聚会:
1、大家商讨路面停车位采取什么样的形式能够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建议每家一个停车位,以抽签形式进行)
2、重新选择业主委员会。
希望业主们准时参加!
谢谢!
发表于 2010-4-16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楼主(晨曦敏儿) 的帖子

共同期待着消息。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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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6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时候没办法做到两全齐美,只能尽力。依现在的状况,可以解决的是100元。到现在也不明白路面的出租权利到底是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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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6 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2楼(陈卡卡) 的帖子

从有关文件规定的理论上来研究权利应该属于全体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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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16 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价局的领导说了路面的权利是我们业主的,与物业开发商不搭界,还请看到信息的人今天晚上参加会议商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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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16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版主今天晚上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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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6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如果物业参与了管理或服务,是要付点管理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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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16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我们管理的好当然要出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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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6 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5楼(晨曦敏儿) 的帖子

非常想来并就共同关心的问题和大家积极交流一下,但是这三天确实没有时间。希望原谅。在维护合法利益方面是一致的。谢谢您。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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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6 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是业主,为楼主做的努力,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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