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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我自横刀

[KFS物业互动] 物价局关于金科东方大院2.2元/平物业管理费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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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我不是一期业主,等我拿房时相信这一切已经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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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8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9楼沉舟于2010-04-08 11:42发表的  :
终于找到了
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改进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  锡价服[2009]1号
http://wjj.chinawuxi.gov.cn/ba38/e/03/846493.shtml

谢谢横刀
.......

是的,很多争议政府直接把矛盾扔给住户和物业自己协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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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金科物业费的组成是2+0.2,2块应该是1.95取整了,即1.9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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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研读了文件规定之后,有以下几个收获:
1、目前物业收费为前期物业收费,是临时的,带业主大会成立之后即要重新约定。
2、所谓超七星可上涨50%,仅对前期物业费适用,业主大会成立后即无此一说了。
“4、对物业公共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内容超出七级服务标准,需超出七级收费标准的,应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申请,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审批。价格主管部门在审批前应组织专家集体审议,在最高不超过七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上浮50%的幅度内,确定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
3、如果合同中未明确的话,底楼住户可以不交电梯使用费。
“3、带有电梯的住宅,电梯到达起始层的用户,电梯使用费收取与否,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合同未约定的予以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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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物业服务费,就算是达到或超过7级,也不能上浮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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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大家对大院多层内的电梯和室外的小溪、花、草、树、亭、台、楼、阁赞不绝口的时候,想过没有,这些的平时养护维护都是需要用钱的,这就注定了会比别的楼盘物业费高许多。
最后需说明的是我还希望金科能免物业费呢,毕竟在房子上它赚的不是一般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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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希望都是我们的愿望,可惜没办法,谁让我们买房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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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9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物业能持之以恒,达到七级的标准,对得起我们交的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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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0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7楼(东方左右) 的帖子

楼上说的不错,持之以恒的做的好,这才是硬道理,比什么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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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0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2.2元,只有做好,才能做的下去。
想当初,我们购房时,有一部分原因就是冲着金科物业去的。所以我们还是要相信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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