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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社员江城

[KFS物业互动] 针对小区内个别不良现象为物业提出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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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3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下次注意了 不在小区门口摆摊了 影响不好 [s: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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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3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还没到爆发的时候了

春江本来9月1号也说要对地下车库收费的  结果全都停到路上了 。。。。

我们小区目前车还不多  以后问题会越来越突出   如何解决呢? 这个问题其实是目前各个商品房小区的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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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3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0楼(贝贝.) 的帖子

物业好像有点不同意,直接在你家车库吧!反正是小区里买的人多! [s: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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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3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2楼(qqfs) 的帖子

其实不是这样的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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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3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建议,有一定的约束力[s: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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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4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印发相关停车准则,对违反准则的邻居,第一次进行提醒,第二次开始,实行帖罚单,拍照暴光[s: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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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14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5楼0117404118于2010-09-14 08:31发表的  :
建议,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印发相关停车准则,对违反准则的邻居,第一次进行提醒,第二次开始,实行帖罚单,拍照暴光[s:393]


曝光有用吗,谁去罚?如果有用的话我可以天天去拍照曝光,就怕这些人不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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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4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5楼(0117404118) 的帖子

物业不是执法机构 无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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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4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上面2位理解错误了,首先,在小区2个大门口做2个暴光栏,不需要在网上暴光。
其次,此“罚单”非彼“罚单”,不是罚款用的,是暴光提示![s: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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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4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8楼0117404118于2010-09-14 09:45发表的  :
上面2位理解错误了,首先,在小区2个大门口做2个暴光栏,不需要在网上暴光。
其次,此“罚单”非彼“罚单”,不是罚款用的,是暴光提示![s:390]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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